煤氣燈操縱是什麼
近來,煤氣燈操縱成為了熱門話題,危害與日俱增,那麼它在法律上是否構成犯罪?先說結論,它並不適用於法律。煤氣燈操縱一詞不出自於法規定義,亦非心理學專業用語,而是起源於舞台劇《煤氣燈下》(Gaslight)。
舞台劇主角寶拉被丈夫格里高利支配了心理。格里高利心懷不軌,每晚都爬上閣樓尋找藏起來的寶石,當他在閣樓裡使用煤氣燈時,家中其他地方的燈光會變得微弱。寶拉感到奇怪,覺得家裡總是很暗,格里高登就會否認,聲稱並沒有那種事。
家裡的燈每天都變暗,寶拉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出問題了,最終甚至覺得如果沒有格里高登,自己就什麼都做不到。這就是煤氣燈操縱的本質——操縱者會控制受害者的心理或情況,另受害者產生自責感、自我懷疑,從而支配並控制受害者。
不再是上下關係,而是你我周遭
雖說煤氣燈操縱最近才成為社會熱議話題,但其實它存在韓國社會已久,然而,在過去煤氣燈操縱頂多是「垂直的上下關係中發生這種事也情有可原,我應該忍耐」,隨著時代變遷,現代社會的煤氣燈操縱已遠超過往,到了無可忍受的地步。
之所以會如此,涉及諸多社會因素。過往煤氣燈操縱發生在垂直的上下關係,可是現在經濟問題、人際關係衝突、外部刺激,以及激烈變化的政局等環境下,生存成了一場戰爭,只有踐踏某人才能往上爬,取得成果,實現目標。人們所承受的社會壓力,以進化的煤氣燈操縱形式顯露出來。
真‧煤氣燈操縱案例
有一起案件可以看出煤氣燈操縱是多麼危險的犯罪行為。A和B住在附近,讀同一所小學、國中與高中。交誼深厚的兩人後來上了不同的大學,B卻從原本的大學輟學,進入了A所在的大學就讀。
鄰近畢業,兩人一起去江原道某所高中教學實習,有一名男學生暗戀A並追求A,B把那個男學生找來跟他說:「如果你聽我的話,等你成年,我可以幫你和A老師交往。」男學生欣喜若狂,問道:「我要做什麼?」B說道:「你只要努力讀書,考上好大學」,男學生欣然回答願意聽B的話,於是B向男學生提議:「我教學實習結束後要回學校,你不如輟學,我教你讀書,你再去考學力鑑定上大學,如何?」
男學生告訴父母打算放棄運動,輟學跟B老師學習,然後去考大學,父母聽到兒子要念大學當然很高興,但另一方面父母還是勸阻他:「想向B老師學習,部一定要輟學。」不過在B帶學生的期間,男學生的成績有進步,再加上B承諾會教好自己的兒子,所以父母猶豫之後還是同意了。B告訴男學生父母為了讓兒子專心讀書,不要找兒子,也不要主動聯絡兒子。儘管男學生父母不確定是不是需要做到這種地步,但基於相信兒子的選擇與老師的判斷,於是只匯了房租,什麼都不過問。不過男學生並沒有自己租房子,而是住在B的家裡。
但是B與男同學之間發生了怪事。B把男學生當成奴隸一樣使喚,甚至以男學生不聽話為由,拿棍棒殘酷施暴。她表示,想上大學就是得這樣做。但這已經超出正常人常識範圍。
續‧煤氣燈操縱真相
某一天,父母突然接獲兒子的死訊,宛如晴天霹靂。B向警方報案,聲稱男同學試圖性侵自己,在掙扎的過程中,自己不小心打翻熱水,以至於男學生燙傷倒地,不知生死。當急救隊趕到現場,男學生已經死亡。父母無法想像也無法相信要和老師好好認真讀書上大學的兒子,就這樣成了冰冷的屍體。
警方著手調查,B立刻推翻自己的說法,改口說不是性侵,是男學生向自己施暴卻忽然倒地身亡。B多次改口,說出了完全不符合案發現場的證詞,隨著調查的深入,荒謬離奇的事情不斷被揭露。B的男友一直發手機訊息命令B對男學生施暴,表示如果想讓男學生考上大學,就不能只讓他讀書,必須要體罰。B的男友當時正在美國留學,是A介紹B認識的,而B和男友從未見過面。
隨著調查持續進行,還有更令人難以置信的事。現實中根本沒有B男友這個人,發訊息命令B毆打男學生的其實是A。讓男學生休學、寄住在B的家裡、奴役男學生,還有創造出不存在的男友、不斷毆打男學生等,全是A策劃的。
調查結果揭露B的家庭在她上國中時就陷入經濟困境,B向A傾訴痛苦的心情,從那之後,A就對B施以煤氣燈操縱,一直持續到現在。A告訴B:「我做這些都是為你好,你能活到現在全是因為我照顧你,你想清楚我想要的是什麼?」長期的煤氣燈操縱最終導致了一起年輕高中生的死亡命案。
很多人聽說這一類的事件,會異口同聲說:「怎麼會有這種事情?」意思是就算有人指使,怎麼能做出那種事,但如果弄清楚煤氣燈操縱,就能理解煤氣燈操縱受害者的心理。
受害者往往不知道自己被操縱
煤氣燈操縱的另一個核心本質是,受害者往往不知道自己正在被操縱,操縱者會故意扭曲受害者的認知,讓他們感覺不到出了問題,深陷其中,不想擺脫。操縱者會刻意斷絕受害者的人際關係,「不要見那個人,那個人給的建議會讓你做錯事」,讓受害者全然地依賴自己,受害者則會努力按操縱者的意圖行動。
煤氣燈操縱的方式是,操縱者會先阻斷受害者周遭所有的資訊,灌輸受害者能依靠與信任的對象只有自己,提高受害者的依賴度到不合常理的地步。煤氣燈操縱會帶給害者的巨大痛苦與折磨,但更大的問題,煤氣燈操縱有可能會發生第二次與第三次犯罪,我們之所以關注煤氣燈操縱正是因為其危險性。
那麼指使B施暴的A會因教唆殺人等罪名而受法律制裁嗎?首先,A的教唆殺人罪名不成立。最近有判決指出,在嫌犯彼此傳遞的訊息中沒有使用「殺掉」、「殺死」等措詞,則不能以教唆殺人罪論處。
危險情人趕快閃
簡而言之,有些人扭曲了財產或從屬關係的概念,並套用於情侶關係——我的戀人是屬於我的所有物,我能隨心所欲地對待,而不是彼此相愛、相互尊重與了解,共同規劃未來的對象。越是有這種扭曲認知的人。越有可能演變成跟蹤狂或約會暴力。
我與約會暴力犯罪者面談時,發現他們認為自己對對方關懷備至,反倒是對方瞧不起自己。但所謂的關懷,是做對方想要的事,而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他們對關懷的概念與普通人不同,把關懷曲解成不顧對方的意願,做自己想做的事,很多時候這樣會演變成犯罪。對方不想要的關懷不是真正的關懷,這種關懷一開始就應該迅速制止。無論暴力或煤氣燈操縱,都是一種需要迅速解決予制止的危險行動。
煤氣燈操縱也是一種心理控制的情緒暴力,但是受害者作為當局者,因為「我應該要陪在那個人身邊」、「看在這段時間的情分上」等各種想法,經常無法主動斬斷關係,讓自己持續身處暴力中。有些人是因為當局者迷,無法客觀判斷自己所處的情況;有些人因為恐懼而猶豫不決,無法果斷阻止或結束感情而變成了犯罪。
想避免陷入煤氣燈操縱的圈套,就必須具有判斷與調節自身依賴性的力量。該如何才能意識到自己的依賴性正在加深呢?非常遺憾地,自身依賴性很難靠自己察覺,要察覺需要非常長的時間,而當當事人真的意識到的時候,通常已經受到了重大傷害。這就是為什麼我再三強調,煤氣燈操縱受害者需要周圍人的幫助。
假如有害者親口說出:「我正在被煤氣燈操縱,我非常依賴那個人」,那麼這位受害者已經有自覺,並某種程度上擺脫了煤氣燈操縱。
煤氣燈操縱的特徵是,受害者並不自覺自己身處何種情況,並持續受到傷害。
因此,受害者更需要周圍人的幫助,但煤氣燈操縱的最大問題是操縱者會阻止受害者與外界接觸,沒人能伸出援手。有很多時候是周圍的人察覺到當事人不自知的變化,發現煤氣燈操縱的徵兆,進而防範受害者被煤氣燈操弄。如果當事人連這種機會都沒有的話,就會身陷煤氣燈操縱的泥沼,無法脫身。
防止或擺脫煤氣燈操縱的方法,是受害者堅定拒絕操縱者的要求,讓操縱者意識到受害者沒有被自己的手法蒙騙過去。
不過,操縱者同時會仔細觀察受害者的心理變化,一旦發現受害者努力擺脫自己的控制,他們就會改變手法,不再用過去的強迫和威逼的方式進行煤氣燈操縱,轉而試圖觸動受害者細膩情緒與感性,使受害者無法擺脫操縱。
本文摘自權一容著作《解讀殺人犯:首席犯罪側寫師教你識破精神操縱、網路暴力、變態虐待等新時代犯罪》,繁體中文版由高寶書版代理,黃莞婷翻譯。欲購買的小隊員歡迎透過以下連結前往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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