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網路服務將照使用比重收費惹議

「使用者付費」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有的想法,但換到網路世界時,你認為網路應該根據使用頻寬輕重來收費嗎?近期,美國就因為網路該不該保持平等或是該讓重度使用的內容商付費而掀起議論,管理網路服務的政府單位就收到數百萬筆民眾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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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付費才享受

歐巴馬日前接受訪問時,就表示網路使用權是人民的基本權,他明確表示支持「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的概念,也就是說,他支持所有網路資訊的傳輸比重不該劃分高低重要性。

歐巴馬進一步加註說,網路上不該有「有付費先享受」的分別,今天不能因為使用者沒有付費,所以就延後使用網路的權益。

不久前,美國官方計畫終止網路中立的概念,將資訊用頻寬的不同使用量來分別,但這樣的作法在美國引發相當大的爭議,美國管理通訊的人員在審查此事時,就收到超過300萬筆針對此案的抱怨。

談論網路中立時,美國總統歐巴馬在影片聲明中說:「我們不能讓網路服務提供者決定網路服務的優劣,他們不該劃分哪些人可以享有最好的服務和資訊,而其他人則必須更慢才能擁有那些網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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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的核心精神是中立

歐巴馬認為,網路現身的時候就已經含有「中立」的精神在其中,這樣的精神也一直是網路重要的宗旨,而且隨著網路的成長發展持續存有,他也呼籲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要回應數百萬大眾的心聲,這些湧入網站中的留言評論展現出對網路中立的支持,同時,他也表示FCC應該要施行「最有力的規範」來保護民眾的網路使用權益。

對網路服務供應商(ISP)來說,歐巴馬所提的概念他們無法接受,因為過去就有ISP業者會控制網友使用網路服務的品質和速度。

網路提供商想收費

引發FCC考慮把網路服務進一步劃分高低的原因,是因為2014年1月時,有法院判定網路供應商威訊(Verizon)可以針對重度使用頻寬的內容業者例如媒體串流服務公司Netflix,進行收費。

一開始,FCC是希望能保持網路中立的特質,同時也讓ISP業者可以向某些重度使用頻寬的內容供應商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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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電信服務?

現階段,聲援網路中立的團體就要求FCC應該充新定義寬頻網路為一般電信服務,這樣可以讓FCC有更大的權限去管理服務,同時讓ISP業者能受到FCC管轄。

歐巴馬的三種主張,將會防止網路供應商操控網路傳輸速度,例如供應商將無法阻擋特定網站、控制流量快慢,也無法和公司企業談條件來劃分誰的網路速度該快該慢。

業者需要資金建設

不少反對網路中立的人認為,如果把寬頻網路服務放到大眾電信法規的管轄下,這無疑是讓網路服務開倒車,讓業者得受到老舊的電信法限制;亦有ISP業者認為,他們如果沒有收費來源,將沒有資金進一步更新美國的網路建設。

由於FCC是獨立於美國總統外的機構,他們實際上可以忽略歐巴馬的呼籲,但就現階段來看,如果FCC持續以他們原本計畫的「混和」方式來管制網路──意即一邊保持開放,一邊讓業者向內容商收取費用──這只會讓他們受到更大的民怨壓力。

FCC的主席惠勒(Tom Wheeler )就談到,他們需要時間來好好想出配套措施,讓網路使用者以及網路供應商都能共存共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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